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从广度和深度推进我县的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县已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创建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县申请。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将其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出台了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2003年开始建立了专利专项资金,2007年专项资金达到80万元,实际支出达到126万元。全县专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2007年,全县专利授权量已达到545件,占湖州市全市专利授权量的31%。在全县开展了知识产权(专利)的试点(示范)工作,县科技局出台了《长兴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被省、市、县认定的专利示范企业各有3家,尚有7家企业正在申报审批中。全县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网络,各乡镇配备了分管知识产权的领导。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全县还建立了专利特派员制度,确定了有代表性的8名各界人士作为专利特派员,以加强全县专利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这次我县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的创建工作,将有利于建立点面结合、层次分明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突出具有重点和特色的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形成以创新促普及、以示范促深化的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县份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县科技局 董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