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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信息服务业扶持与奖励政策力度加大 |
| 加入日期:2008-05-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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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了解到,该《意见》对发展信息服务业方面的扶持与奖励政策力度比往年更大。 为推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我县将以建设“数字长兴”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积极扩大信息业务,大力推进企业和家庭上网工程,大幅度提高农村网络普及和应用程度,推广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管理,引导信息服务企业建设商用型服务系统。同时,今年我县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积极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给予一定奖励。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服务业企业新建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按实际投资额5%标准给予补助,此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级信息化专项计划和试点的项目,按国家或省资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 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对利用国际互联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的服务业企业,当年信息设备实际投入1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行的,每家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服务业企业实行电子管理、电子交易,其硬件及配套软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且运行正常的,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的标准给予奖励。 在农村家庭上网方面,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家庭电脑注册上网普及率达25-35%,给予村集体(含家庭用户)一次性奖励2-3万元;普及率达到3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来源:长兴新闻网 作者:陈虹 编辑: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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