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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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

办理事项:

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报

办事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办事类型:

项目申报

联系方式:

【责任处室】:县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处
【责任人】:董卫国

【联系电话】:6023810

年检审:

受理(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分批办理审批。

收费标准:

无收费

设立理由及依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04〕33号)

办理(受理)程序:

受理-》初审-》上报-》专家评审-》认定

申报材料:

1、  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2、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实施方案;

3、有关附件;

4、市有关部门和县(区)科技局意见。

办理对象:

(一)从事本实施意见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生产一种以上农业科技产品。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较强科技意识与技术创新能力。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占30%以上。

(四)企业具有10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以及完善的科技管理体制与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3%以上。

(六)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利用科学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七)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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