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浙科发计[2004]109号
二、申报范围条件
一、省新产品计划的支持范围
(一)优先支持下列范围的新产品:
1.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包括电子与工程、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等高新技术产品;
2.能够促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科技支撑的新产品;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4.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5.利用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新产品;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
(二)原则上不支持下列范围的产品:
1.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传统手工艺品;
3.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4.动、植物品种资源;
5.高能耗及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省新产品计划的立项条件
省新产品是指在本省范围内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开发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一方面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省新产品应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申报省新产品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政策;
(二)在本省范围内首次开发或有重大改进创新;
(三)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四)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程序(流程框图)
(二)申报方式:
2004年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为在线申报形式。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浙江科技网(http://www.zjinfo.gov.cn)报送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的电子。具体操作方法:打开浙江科技网后点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进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后再点击“科技计划”项目栏,进入“科技计划”页面后点击“项目申报”栏目,在“项目申报”页面的“在线填报”栏选中“浙江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点击打开后进行填报,应严格按照“在线填报说明”的要求完成数椐录入。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须将A4纸打印的与电子 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表(可在在线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及相关补充材料一式二份报送项目受理部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
省新产品计划项目常年受理申报。
四、表格下载
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在线填报
五、 审查认定规则(期限)
四、项目受理与审查
(一)项目受理:
申报的项目实行属地受理的原则,市、县(市、区)科技局为项目申报的受理部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均须通过所在地的市、县(区)科技局向省科技厅申报省新产品计划项目;
(二)项目审查:
市、县(市、区)科技局受理项目后,应及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
1.形式审查: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清楚、真实、有效,纸质申报表的内容是否与网上申报的电子 内容完全一致,相关的补充材料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2.内容审查:审查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省新产品计划的立项条件,是否符合当地的有关政策,是否无知识产权纠纷及是否重复申报。对不符合条件、违背有关政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重复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项目审查后应在申报表的“县(市、区)科技局审查意见”或“市科技局审查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审批
(一)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市科技局审查上报的项目,省
科技厅汇总分类后,邀请相关专家按行业分类组成若干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省科技厅根椐上报项目的时间和数量,实行分批不定期评审。
(二)拟立项项目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和综合平衡,将拟立项项目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如有疑问可向省科技厅提出异议,省科技厅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三)计划下达。经公示后的拟立项项目报厅领导审定后,编制下达省新产品计划。省新产品计划本着“科学高效、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分期分批下达。
六、奖励(补助)政策
具体金额:2-5万元(鉴定后)
七、 报过程的注意事项及收费
a) 产品名称:体现新意,可将主要特征概括其中;
b) 技术性能指标:将主要具体的指标列出,不必过交,适中即可;
c) 与新产品有何改进:从结构、材质、技术、工艺、性能、使用功能等一方面或几方面进行描述,这是能否立项的关键。
无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