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兴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县主管局(或乡镇)推荐的2007年长兴县科技进步奖已通过形式审查的61个项目予以公布(同时在长兴科技信息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止为征求异议期。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项目名称、第一完成单位、其它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姓名排列顺序等有无差错(应通知主要完成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推荐的项目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包括:异议的理由、证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程序:
1、对县科技进步奖的书面异议向县主管部门(或乡镇)和县科技局提出。
2、异议项目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或乡镇)和县科技局负责。
3、异议处理完后,由异议提出方和处理方共同签署书面意见,由处理部门上报。无书面处理意见的,视为未处理完毕的异议项目,不进入当年评奖,移至下一年度处理。
4、异议处理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逾期不予处理。联系人:长兴县科技局办公室 许建民 电话:6031242
附:2007年长兴县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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