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实施意见》(长委[2007]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07年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长委[2007]15号文件中100项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请条件:参照长委[2007]15号文件附件1《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3、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长兴县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gyk301@163.com;
(2)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合作协议书、新产品立项文件、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该成果的有关资料。
(3)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报送时间要求:2007年12月15前报县科技局成果转
化科(行政中心D座302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家福 王卫东
联系电话:6256356
附:《长兴县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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