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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科领办[2008]1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企业:
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县”而努力工作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07年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县”之路。大力实施县“六大战略”,努力打造“六个区”,认真落实“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2.重视科技投入,积极推进传统产业高新化,努力实现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3.积极开展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公民的科学文化素养,社会影响广泛。
4. 领导班子务实、高效,科技项目的引进、研发具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科技管理水平较高,规章制度健全,依法行政。
(二)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诚信履职。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敬业奉献,为我县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努力打造“六个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勤奋工作。
3.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科技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显著。
4、热爱科技事业,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积极促成产学研合作、长期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等,成绩显著。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申报程序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各10名, 由单位推荐申报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到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推荐申报材料
1.被推荐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填写《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
2.被推荐为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人员需填写《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
务请各主管部门于2008年2月26日前,将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单和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
为保证“评先”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时间要求,尽快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申报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技局综合科)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029457;联系人:许建民、卢水清;联系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311。附件(表格)下载:长兴科技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址www.changxing.gov.cn。
附件:《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长兴县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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