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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项目

办理事项:

星火计划项目审批

办事机构:

县科学技术局

办事类型:

项目申报

联系方式:

【责任处室】:县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责任人】:董卫国

【联系电话】:6023810

年检审:

受理(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市级项目:常年受理,分批下达;

省级以上项目:每年的7月30日为受理截止日。

收费标准:

无收费

设立理由及依据:

    科技部《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农字[2002]1号)、科技部《关于印发〈星火计划八大科技燎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星办字[2001]14号)、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农[2002]99号)。

办理(受理)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填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或《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有关附件;
4、市有关部门和县(区)科技局意见。

办理对象:

    (一)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和密集区建设的需要,或有可能成为支柱产业项目的生长点。
    (二)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注重采用高新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所开发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三)短期内投产并能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明确的促进产业发展的目标,并能带动周围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科技进步,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
    (四)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承贷信誉,同时必须具备银行所规定的信贷条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管理水平高,经营机制先进灵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应用能力,有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并具有相关的承担项目条件。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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