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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投资的政策(一)
税 收

增值税
A:对以下项目免征增值税:自产农产品、图书、进口科教仪器、赠送物资、残疾人用品、生产资料、电影、冶炼、煤炭。
B:对废旧物资经营70%返还
C:高科技项目:对税负超过6%部分即征即退。
D:对购入国内免税设备,可全额退还增值税。
E: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进出口企业对外加工装配产品免征消费税。
F:对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免抵退"的方法退税,对投资较大,科技含量高,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可以返还50%-80%。
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6.4%,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五年免五减半,11年至15年30%至50%返回,企业利润再投入,可退还投资部分税40%,外商技术开发费的50%可抵扣当年应交所得税,技术知识密集型,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能源、交通、港口、基建,按劳取酬,5%税率征所得税。
产品销售及外汇管理
    不能出口的来料加工产品在补征进口关税和环节税后内销,外汇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结汇。